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用水分类标准

发布日期:2016-05-12 12:03  信息来源:舒城自来水公司  【字体:  

1 范围
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用水分类的类别名称和包括范围。
 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企业。其他相关的计划、规划、设计、节水管理机构和工程建设等单位,可参照执行。

2 引用标准
  GB/T 4754-1994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

3 基本要求
  本标准只设一、二级全国统一汇总类别,三级以下的细分类别,可由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或不予设置。

4 城市用水分类
4.1 居民家庭用水分类见表1。

                 
表1 居民家庭用水分类

序 号类 别 名 称包 括 范 围
4.1居民家庭用水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
4.1.1城市居民家庭用水城市范围内居住的非农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
4.1.2农民家庭用水城市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
4.1.3公共供水站用水城市范围内由公共给水站出售的家庭日常生活用水

4.2 公共服务用水分类见表2。
                 
表2 公共服务用水分类

序号类 别 名 称包 括 范 围
4.2公共服务用水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
4.2.1公共设施服务用水城市内的公共交通业、园林绿化业、环境卫生业、市政工程管理业和其他公共服务业的用水
4.2.2社会服务业用水理发美容业、沐浴业、洗染业、摄影扩印业、日用品修理业、殡葬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的用水
4.2.3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用水各类批发业、零售业和商业经纪等的用水
4.2.4餐饮业、旅馆业用水宾馆、酒家、饭店、旅馆、餐厅、饮食店、招待所等的用水
4.2.5卫生事业用水医院、疗养院、专科防治所、卫生防疫站、药品检查所以及其他卫生事业用水
4.2.6文娱体育事业、文艺广电业用水各类娱乐场所和体育事业单位、体育场(馆)、艺术、新闻、出版、广播、电视和影视拍摄等事业单位的用水
4.2.7教育事业用水所有教育事业单位的用水(不含其附属的生产、运营单位用水)
4.2.8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社会福利、社会保险和救济业以及其他福利保障业的用水
4.2.9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用水科学研究、气象、地震、测绘、环保、工程设计等单位的用水
4.2.10金融、保险、房地产业用水银行、信托、证券、典当、房地产开发、经营、管理等单位的用水
4.2.11机关、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党政机关、军警部队、社会团体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、企事业管理机构和境外非经营单位的驻华办事机构、驻华外国使领馆等的用水
4.2.12其他公共服务用水除4.2.1~4.2.11外的其他公共服务用水

4.3 生产运营用水分类见表3。

表3 生产运营用水分类

序号类 别 名 称包 括 范 围
4.3生产运营用水在城市范围内生产、运营的农、林、牧、渔业、工业、建筑业、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、运营过程中的用水
4.3.1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用水农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的用水
4.3.2采掘业用水煤炭采选业、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以及其他矿和木材、竹材采选业的用水
4.3.3食品加工、饮料、酿酒、烟草加工业用水粮食、饲料、植物油加工业、制糖业、屠宰及肉类禽蛋加工业、水产品加工业、盐加工业和糕点、糖果、乳制品、罐头食品等其他食品加工业、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、软饮料制造业、制茶业和其他饮料制造业、烟草加工业的用水
4.3.4纺织印染服装业用水棉、毛、麻、丝绢纺织、针织品业、印染业、服装制造业、制帽业、制鞋业和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的用水
4.3.5皮、毛、羽绒制品业用水皮革制品制造业、毛皮鞣制及制品业、羽毛(绒)制品加工业的用水
4.3.6木材加工、家具制造业用水木材加工业、木制品业和竹、藤、金属、塑料家具制造业的用水
4.3.7造纸、印刷业用水造纸业和纸制品业、印刷业的用水
4.3.8文体用品制造业用水文化用品制造业、体育健身用品制造业、乐器及其他文娱用品制造业、玩具制造业、游艺器材制造业和其他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用水
4.3.9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用水原油加工业、石油制品业和炼焦业的用水
4.3.10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用水基本化学原料、化学肥料、有机化学产品、合成材料、精细化工、专用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的用水
4.3.11医药制造业用水化学药品原药、化学药剂制造业、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、动物药品、化学农药制造业和生物制品业的用水
4.3.12化学纤维制造业用水纤维素纤维制造业、合成纤维制造业、渔具及渔具材料制造业的用水
4.3.13橡胶制品业用水轮胎、再生胶、橡胶制品业的用水
4.3.14塑料制品业用水塑料膜、板、管、棒、丝、绳及编织品、泡沫塑料以及合成革、塑料器具制造业和其他塑料制品业的用水
4.3.15非金属矿物制品、建材业用水水泥、砖瓦、石灰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、玻璃及玻璃制品、陶瓷制品、耐火材料制品、石墨及碳素制品、矿物纤维及其制品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用水
4.3.16金属冶炼制品业用水黑色金属、有色金属冶炼、加工、制品业的用水
4.3.17机电制造业用水机械制造业、各类专用设备制造业、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、武器弹药制造业和电机、输配电控制设备、电工器材制造业以及有关修理业的用水
4.3.18电子、仪表制造业用水通信设备、广播电视设备、电子元器件制造业、仪器仪表、计量器具、钟表和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及其修理业的用水
4.3.19其他制造业用水除4.3.3~4.3.18外的工艺美术品、日用杂品和其他生产、生活用品等制造业的用水
4.3.20电力、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用水电力、蒸汽、热水生产供应业,煤气、液化气生产供应业、水生产供应业的用水
4.3.21地质勘查、建筑业用水地质勘查、土木工程建筑业、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等工程的用水
4.3.22交通运输业、仓储、邮电通讯业用水除城市内公共交通以外的铁路、公路、水上、航空运输及其相应的辅助业、仓储、邮政、电信业等单位的用水
4.3.23其他生产运营用水除4.3.1~4.3.22以外的其他生产运营用水

4.4 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分类如表4。
                
表4 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分类

序号类 别 名 称包 括 范 围
4.4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城市灭火以及除居民家庭、公共服务、生产运营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
4.4.1消防用水城市道路消水栓以及其他市内公共场所、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各种建筑物的灭火用水
4.4.2深井回灌用水为防止地面沉降通过深井回灌到地下的用水
4.4.3其他用水除4.4.1~4.4.3以外的其他的特殊用水

5 本标准同GB/T 4754对照情况见附录A(提示的附录)。

附 录 A
(提示的附录)
本标准同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》对照表

表A1

本 标 准 分 类 名 称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
门 类大 类
4.1 居民家庭用水--
4.1.1 城市居民家庭用水--
4.1.2 农民家庭用水--
4.1.3 公共供水站用水--
4.2 公共服务用水F~P
4.2.1 公共设施服务用水K75
4.2.2 社会服务业用水K76、79~84
4.2.3 批发及零售业贸易用水H61~65
4.2.4 餐饮业、旅馆业用水H
K
67
78
4.2.5 卫生事业用水L85
4.2.6 文娱体育事业、文艺广电业用水L
M
86
90~91
4.2.7 教育事业用水M89
4.2.8 社会福利保障业用水L87
4.2.9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用水N2
4.2.10 金融保险、房地产业用水I
J
2
3
4.2.11 机关、企事业管理机构和社会团体用水F
G
I
J
N
O
P
51
60
68、70
72、74
92、93
94~97
991
4.2.12 其他公共服务用水G
P
59
999
4.3 生产运营用水A~G
4.3.1 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用水A01~05
4.3.2 采掘业用水B06~12
4.3.3 食品加工、饮料、酿酒、烟草加工业用水C13~16
4.3.4 纺织、印染、服装业用水C17~18
4.3.5 皮、毛、羽绒制品业用水C19
4.3.6 木材加工、家具制造业用水C20~21
4.3.7 造纸、印刷业用水C22~23
4.3.8 文体用品制造业用水C24
4.3.9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用水C25
4.3.1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用水C26
4.3.11 医药制造业用水C27
4.3.12 化学纤维制造业用水C28
4.3.13 橡胶制品业用水C29
4.3.14 塑料制品业用水C30
4.3.1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水C31
4.3.16 金属冶炼制品业用水C32~34
4.3.17 机电制造业用水C35~37.39.40
4.3.18 电子、仪表制造业用水C41~42
4.3.19 其他制造业用水C43
4.3.20 电力、煤气和水生产供应业用水D
E
44~46
47~49
4.3.21 地质勘查、建筑业用水F
G
50
52~58
4.3.22 交通运输、仓储、邮电通讯业用水G9
4.3.23 其他生产运营用水--
4.4 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--
4.4.1 消防用水--
4.4.2 深井回灌用水--
4.4.3 其他用水-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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